2017年5月綜所稅申報 粗估約25萬件補稅案、金額上看30億元
▲2017年5月申報的綜合所得稅,預計全臺補稅案件將破25萬件、補稅金額上看30億元。(圖/記者張一中攝)財經中心/綜合報導各區國稅局指出,2017年5月申報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已由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運用電腦系統交查歸戶,將陸續於今(2018)年1月上旬寄發覈定通知書及繳款書,限繳日期爲今年1月16日至25日,目前臺北、北區、南區3國稅局合計約有19萬件補稅案,補稅金額高達約24.5億元,若計上尚未提供資料的高雄與中區國稅局,預計全臺補稅案件將破25萬件、補稅金額上看30億元。
臺北國稅局說明,在去年5月的申報綜所稅部分,臺北市轄區計52,931件,補稅金額9億5,651萬餘元;北區國稅局則表示,經統計該局所轄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市)、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地區,補稅案件共計約96,000餘件,補稅金額約11億4,000萬元;南區國稅局則表示,其所轄嘉義縣市、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等地區補稅案件計40,111 件,補稅金額約3億6,400萬元。
目前臺北、北區、南區3國稅局合計約有19萬件補稅案,補稅金額高達約24.5億元,由於高雄與中區國稅局尚未提供其資料,但粗估全臺於去年5月申報的2016年度綜合所得稅補稅案件將高達25萬件、金額上看30億元。
補稅原因部分,多數國稅局指出,大半爲民衆短漏報所得、重複申報扶養親屬或扶養未符合規定之其他親屬、稅額計算錯誤、未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致未認列扣除額等。補稅繳納部分,民衆目前除可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郵局不代收),亦可於繳納期限內使用自動櫃員機ATM、或透過網際網路以晶片金融卡及信用卡繳稅。另外,若應繳納稅款在2萬元以下,可在4大超商包括7-11、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繳納。
另外國稅局也提醒,民衆若收到覈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必須仔細覈對內容,如有疑慮須於規定繳納期限內、也就是1月25日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並利用更正申請書向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不過也有民衆表示,補稅單就算有問題、要循行政救濟,但行政法院、稅官都是球員兼裁判,「大家還不是得乖乖吞下去。」▼國稅局提醒,民衆若有對補稅書有疑慮,須於1月25日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並利用更正申請書向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圖/記者張一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