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核發電子居住證 停發放實體居住證(卡)
人民網北京11月19日電 (朱紫陽)記者今天從北京市公安局瞭解到,爲着力推進“一網通辦”,加快“電子證照應用”的部署,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要求,根據《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北京市公安局聯合市政務服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自2020年11月20日起,將網上核發電子《北京市居住證》和《北京市居住登記卡》(以下簡稱“居住證(卡)”),停止發放實體居住證(卡),電子居住證(卡)將通過“北京通”APP展示。
時間安排。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爲推行使用電子居住證(卡)過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將正式全面推行線上申請、制發電子居住證(卡)。已經領取且處於有效期內的實體居住證(卡)仍可繼續使用,直至該實體居住證(卡)有效期滿後自動失效。
辦理渠道。在過渡期期間,全市網下居住證(卡)辦理窗口繼續受理證卡申領手續,來京人員應按照《北京市辦理暫住登記和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到居住地所屬公安戶籍派出所或流管站辦理居住證(卡)申領手續,經審覈在8個工作日內核發電子居住證(卡)。同時,網上“北京市居住證服務平臺”繼續提供網約申領居住證(卡)和網約“卡換證”2項業務;“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衆號”也將繼續提供“申領居住登記卡”“居住證(卡)網上籤注”和“卡換證”3項業務,申請通過後將網上核發電子居住證(卡)。
由於不再發放實體居住證(卡),辦理居住證(卡)網上籤注和“卡換證”業務,涉及的EMS工作人員上門收取居住證(卡)也將隨之取消。
開具“紙質”憑證。來京人員如需居住證(卡)紙質憑證,由本人到北京市任意公安戶籍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或電子居住證(卡),公安戶籍派出所現場提供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電子居住證(卡)展示途徑。先期“北京通”APP將作爲電子居住證(卡)的唯一展示途徑,後期政府相關部門將擴展其他途徑。電子居住證(卡)查看展示的方式爲:來京人員使用智能手機下載“北京通”APP,登錄後點擊首頁“全部電子卡證”,即可查看、展示電子居住證(卡)。
電子居住證(卡)使用效力。電子居住證(卡)和實體居住證(卡)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電子居住證(卡)只有在指定展示途徑下,動態實時調取生成時具有法律效力,通過截屏、拍照等方式展示的電子居住證(卡)不具有法律效力。
公安機關提示:一是針對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機,或不方便申領電子證照人員,北京市居住證(卡)辦理窗口將繼續受理證卡申領手續。通過審覈後,發放《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二是目前,北京市已將2016年以來受理制發且仍處於有效期內的實體居住證(卡),通過“北京通”APP全部實現了電子證照展示。相關人員不必換領電子居住證(卡)。
三是來京人員網上或網下辦理電子居住證(卡)申領、簽註、變更等業務,均應當如實登記註冊本人身份信息,並提供本人在京實際居住地址等情況,確保各項基礎信息真實有效。由監護人或近親屬在委託人實際居住地所屬戶籍派出所或流管站,現場爲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代爲辦理居住證(卡)相關業務的,應當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明、能夠證明存在監護或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和書面委託書(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除外),並對提交證件、證明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四是在推行使用電子居住證(卡)後,北京市各戶籍派出所針對申請辦理電子居住證(卡)相關業務的來京人員,將組織社區民警和流管員開展調查回訪工作,對所提供相關信息的真實準確性進行入戶覈實,請廣大來京人員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