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達成重磅協議 “避稅天堂”都慌了!
維京羣島、開曼羣島、百慕大羣島、巴拿馬、盧森堡……這些全球耳熟能詳的跨國企業“避稅天堂”如今卻突遭“重創”。
近日,包括英國、美國、法國、德國、意大利、加拿大和日本的七國集團達成協議,支持把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設爲15%。
雖然全球最低企業稅率主要針對的是谷歌、臉書、亞馬遜、微軟等跨國科技巨頭,但也將理論上終結“避稅天堂”的存在。
七大國支持全球最低企業稅率
“避稅天堂”遭重了
新華社消息,七國集團成員國5日發表聲明說,支持把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設爲15%,並將在改革國際稅收規則、取消數字服務稅等領域進行協調。
七國集團財政部長和央行行長會議4日至5日在倫敦舉行。會議結束後,英國財政大臣裡希·蘇納克在社交媒體上表示,要確保稅收公平,特別是讓企業在其產品或服務的銷售市場繳納更合理稅額。美國財政部長耶倫也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設置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將結束各國競相壓低企業稅率的“競賽”。
歐元集團主席、愛爾蘭財長多諾霍會後通過社交媒體表示,歐盟方面將繼續就國際稅收規則與經合組織成員討論。他強調,任何協議都必須兼顧小國和大國、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需要。據瞭解,部分歐盟成員國現行稅率較低,對跨國公司具有一定吸引力。
據界面新聞報道,對G7國家來說,15%的最低稅率遠低於其目前水平。根據稅收基金會的數據,2020年,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的企業稅率分別爲32%、29.9%、27.8%、29.7%和19%。
該協議將重新定義跨國企業徵稅的方式和地點,理論上終結“避稅天堂”的存在。簡單來說,在各國就最低稅率達成一致的前提下,如果企業在某個國家支付的稅率低於最低稅率,其母國政府可以將其增加到商定的最低稅率水平。以愛爾蘭爲例,如果最低企業稅率設爲15%,按照目前愛爾蘭12.5%的企業稅率,一家總部在美國的公司即便在愛爾蘭報告收入,也仍需要向美國政府繳納剩餘2.5%的稅。
這項協議將於今年7月提交給20國集團(G20)威尼斯峰會,有助於加快經合組織牽頭的全球稅改談判,涉及137個國家。經合組織的目標是在今年10月達成一項全球協議。
全球稅率“逐底競爭”有望結束
關於“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的討論並非新事物。爲應對全球經濟數字化發展給國 際稅收政策帶來的挑戰以及與之相關的單邊數字服務稅、平衡稅等問題,G20委託經合組織(OECD)啓動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研究,並在2015年發佈第一階段研究成果。
隨後各國開始合作,在國際稅收的管理問題上逐漸達成綜合行動共識。2019年,OECD提出包含兩大支柱方案的BEPS第二階段倡議,其中第一支柱重新劃分跨國企業全球剩餘利潤在各稅收管轄區之間的徵稅權,第二支柱解決跨國公司將利潤轉移至低稅或免稅地來逃避稅收的問題,也就是“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議題。
中國銀行研究院發佈的一份研報顯示,長期以來,全球主要經濟體將低企業稅率作爲吸引國際投資、擴大本地企業規模 和就業率的重要手段,甚至展開“逐底競爭”。2001年至今,全球平均企業稅率由27%降至20.2%。無論是G20集團、OECD經濟體還是非OECD經濟體,企業稅率均保持平穩下行走勢,其中OECD經濟體下降幅度最大,降幅爲7.88個百分點;非OECD成員國降幅較小,降幅爲6.23個百分點;G20成員國降幅爲6.92個百分點。
從國別情況看,代表性的國家企業稅率均保持下降趨勢。其中美國、德國、英國 等發達經濟體企業稅率下行趨勢較中國、印度、越南等發展中經濟體更明顯,愛爾蘭、 新加坡企業稅率處於全球較低水平。
全球企業稅率長期下降乃至出現國家間“逐底競爭”,給跨國公司避稅活動帶來 極大便利,少數低稅經濟體從中受益,但多數國家和地區顯著受損。據聯合國估算,每年全球各國因跨國公司利潤轉移行爲損失的稅收達到5000-6000億美元。
據英國《衛報》6月3日報道,微軟在愛爾蘭的子公司Round Island One在2020年創造了近3150億美元(約2萬億人民幣)的利潤,幾乎相當於愛爾蘭GDP的四分之三,卻因爲在百慕大註冊而沒有繳稅。百慕大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OECD的研究顯示,美國跨國公司海外利潤簿記在“避稅天堂”的比例由2000年前後的30%提高到2019年的60%。發展中經濟體受損情況更加突出,根據IMF測算,跨境避稅對非OECD經濟體帶來的長期收入損失佔其GDP的1.3%,高於OECD經濟體1%的水平。
谷歌、臉書等巨頭受影響最大
“全球最低企業稅率”一旦實施,受影響最大的企業將是谷歌、臉書和亞馬遜等科技巨頭,他們通常利用數字服務在地域上的靈活性,將利潤轉移到低稅率國家。
中國銀行研究院曹鴻宇在其研報中表示,總的來看,中國落實全球最低企業稅率所面臨的內部障礙較小。中國現行企業所得稅稅率較高,一般標準爲25%,既高於OECD包容性框架下12.5%的稅率目標,也高於美國15%的最低稅率底線。
另外,中國企業海外收入相對較低,受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影響的企業海外利潤並不大,而政府支持企業“走出去”,對企業海外利潤徵稅也持寬鬆態度。推出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制度對中國整體負面影響較爲有限。
對於從事跨境投資的中國企業而言,“全球最低企業稅率”會帶來新的合規義務。中國企業“走出去”廣泛採用離岸架構,根據各地稅收優惠特色在不同的國際稅收窪地設置中間實體(如在香港地區設置區域銷售中心、在新加坡設置財資中心等),從而進行海外投資、上市或全球價值鏈佈局。“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規則實施後,可能會要求位於低稅率地區的中間實體繳納額外的稅款。各國爲跨國公司提供的稅收優惠可能被中和,影響跨國公司的全球資源配置。
此外,“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可能會對香港現行稅制和營商環境產生一定的負面 影響。香港目前是全球第七大避稅港,也是亞洲最大的避稅港。香港對企業實行兩級制所得稅,利潤低於200萬港元的情況下,不同類型企業適用所得稅稅率爲8.25%或7.5%,超過200萬港元的部分按16.5%或15%徵收。根據估算,香港有效公司稅率不超過10%,落實“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將會削弱香港的低稅率優勢,增加在港跨國企業稅務和合規成本。
不過,企業稅率並非跨國公司全球佈局決策的決定性因素,全球範圍實施統一的最低稅率標準將放大稅收因素以外的營商環境重要性,香港固有的營商環境優勢仍有利於吸引跨國公司來港投資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