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勞工誰保障比較好? 這圖帶你比較「特休假」
▲一張表看公務員與勞工特休假差別。(圖/由網友Po-Chien Chen 提供,勿隨意翻攝,以免侵權)
勞動部決定勞工比照公務員,明年(2016)縮減國定假日7天,引起了勞方不滿,有名自稱是公務員的網友日前在媒體投書,「勞工的保障絕對比公務人員好!」文章引發網友熱議,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則在臉書貼出一張圖,比較勞工和公務員的特休假,「以年資9年半來說,勞工特休14天,公務員卻已經有28天。」
勞動部砍7天勞工國定假日,該名網友的文章中寫道,「像是公務員死薪水,不能兼差、勞工每日加班費,前2小時1.33倍,後兩小時1.66倍、公務員怎麼加都一倍,明年以後,勞工週休2日,還比公務員多休一天勞動節。」此言網友爭論,對此陳柏謙表示,「 一般勞工跟公務員能享有的法定特別休假天數,根本就沒有齊一過。」
他所繪製的圖表中可以看到,以連續在同一企業工作3年半的勞工爲例,一年有10天特休假,但相同年資公務員已經有14天特休假。「而當工作年資9年半的一般勞工當年特休僅14天時,同年資公務員卻已享有兩倍即28天的特別休假。」因此如果真的要齊一勞工與公務員的休假,「勞動部不但不應該刪減勞工國定假日,更應該主動推動修法,讓勞工的特別休假比照公務員。」
陳柏謙說,「製作這張圖表有其脈絡,是作爲迴應勞動部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重點並不是要挑起勞工與公務員之間的對立。」據《蘋果日報》報導,勞動部迴應,「將勞工工時改成和公務員一致,都是單週40小時,纔會修改7天的國定假日,而且《勞基法》是最低標準,公務員法令是唯一標準。」這話代表對勞工來說,企業可以提供更好的福利,不過公務員的福利僅是如此,也不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