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場衝擊牡蠣養殖 居民反彈
約20公頃的太陽能光電場鄰近周邊聚落及牡蠣養殖場域,引發居民強烈反彈。(莊曜聰攝)
政府力推綠能產業,有業者在臺南北門蘆竹溝一帶相中被農委會公告爲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地的20公頃土地,以申請電業籌設名義欲興建太陽能光電場,並在3月時由中央覈准動工,由於基地鄰近聚落及牡蠣養殖區,憂環境遭影響,加上業者說明會辦在別處,居民完全不知道,引發在地民衆強烈反彈,要求業者停工。
北門區里長聯誼會9日在北門蘆竹溝漁港舉行太陽能光電說明會,討論蘆竹溝聚落旁太陽能光電場興建事宜,包括北門區長張明寶、三光里長曾進祥、慈安里長陳錦文等多位里長列席,出席的在地居民對光電場設置多有疑慮,尤其不滿廠商事前未溝通。
3月核準20公頃地動工
據瞭解,該太陽能案場位於北門區蘆竹溝社區以南、臺61線以西、將軍溪出海口以東地區,面積約20公頃,2017年由農委會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後來由綠能業者以電業籌設名義申請,去年覈准籌設,今年3月准予動工,類似案場在北門地區就有近百公頃。
邱姓民衆表示,在地居民並非反綠能,但該案場緊鄰聚落及牡蠣養殖區,大規模光電廠興建後,就算太陽能板本身沒問題,但鍍鉻、鍍鋁基架仍有溶出毒性可能,萬一造成污染,對當地養殖及生態代價何其大?
文山裡長李英信說,業者動工前曾辦過2次說明會,但卻選在二重港仁裡裡活動中心,而非蘆竹溝所在的三光或慈安裡,也沒有在地人到場,令人匪夷所思。
昨天說明會做出結論,包括希望業者應提出對地方漁業、農業造成的影響評估,以及施工工法、後續保養維護等,而非以中央法令強壓地方;且須與在地居民溝通,取得共識前不得施工,列席的南市府經發局官員也承諾會帶回意見,請廠商加強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