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周邊噪音 立委提議可發現金補償
機場周邊噪音大,現有法規以「機場回饋金」、「噪音防制費」補償居於機場附近的民衆,但申請手續繁複、驗收時間冗長。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等39人提議將「現金髮放」納入補償方式,修正草案16日經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討論,決議保留送院會協商。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表示,現行的《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對回饋金是否得以現金髮放規定不明,噪音防制規定必須幫居民直接安裝噪音防制設施,如防音門窗、冷氣等,但這不一定符合居民需求,且申請手續及其繁多,後續驗收程序更冗長,一個案子就需要95天的作業,名爲補償,實爲「擾民」,因此他提議修改條例,加上「得以現金方式發放」。
另外,修正案中也將「機場附近」的認定標準、回饋金與噪音防制費的發放作業,改爲由園區所在的地方政府決定,而非民航局。
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則認爲,條例中必須明文規定不能在60分貝以上的航空噪音管制區內進行,以防日後民衆在桃園航空城中剛購得房屋,就要申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