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石探索輕微危險駕駛犯罪嫌疑人懲教結合幫教機制
本報訊(記者劉怡廷 通訊員肖克 向龍)11月13日,在湖北省黃石市下陸區第五醫院門前的十字路口,兩名手裡拿着小紅旗、肩掛文明志願者標識的交通勸導員程某、鍾某,在協助交警勸導行人和車輛文明通行。誰能想到,程某、鍾某曾是危險駕駛罪犯罪嫌疑人。
10月19日,下陸區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兩起醉駕案件:犯罪嫌疑人程某、鍾某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被交警查獲。經鑑定,兩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均達到醉駕標準,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由於程某、鍾某二人犯罪情節輕微,未造成任何危害後果,該院擬決定不起訴。
但又如何讓輕微危險駕駛人員及其他人引以爲戒呢?今年9月,下陸區檢察院經深入調研分析後,與下陸區交巡警大隊協商建立了對輕微危險駕駛犯罪實行懲教結合的幫教機制――輕微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嫌疑人協助交巡警在轄區十字路口站崗,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勸導不文明交通行爲。
10月29日下午,下陸區檢察院對程某、鍾某涉嫌危險駕駛案進行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會,並邀請人民監督員、公安機關代表、值班律師參加。基於程某、鍾某犯罪情節輕微、自願認罪認罰、社會危害性小,且自願當文明交通勸導員,聽證員一致同意對程某、鍾某作擬不起訴處理,程某二人當即表態,要引以爲戒,積極配合交巡警做好文明交通勸導工作。
“檢察機關在對社會危害性大的醉駕類案件進行嚴厲打擊的同時,對那些沒有造成損失,社會危害性較小的醉駕案件作不起訴處理彰顯了司法溫度。特別是讓犯罪嫌疑人當文明交通勸導員,不僅教育了他們本人,對別人也是一種教育。”人民監督員江旭紅在見證程某二人在轄區路口值班時說。
截至目前,該院已對4件輕微危險駕駛案的犯罪嫌疑人適用文明交通勸導員的幫教機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外,該院還組織幹警到酒店、社區、自然村等發放文明駕駛、安全駕駛宣傳冊100餘份,受教育羣衆和私家車駕駛員達400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