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期間持刀搶500元 歹徒求減刑失敗被判7年4月
曾犯加重強盜罪的周姓男子竟於出獄假釋期間,又和友人持刀到超商搶走5百多元現金。後來因超商店員報警處理,警循線在沿途產業道路旁空地上,扣得上週男用來掩面的安全帽及口罩,全案因此曝光。周男後來求情表示,年僅1歲女兒患有先天喉頭軟化症,希望獲得減刑。不過,臺南高分院法官認爲他在假釋期間再做出相同犯行,沒有減刑條件,考量當時雖持西瓜刀抵住超商店員後頸,但最終並未下手傷害,仍判他7年4個月徒刑。
依判決書提到,周男2014 年12月某天凌晨3 時許,出資讓友人購買西瓜刀後,再一起到超商行搶,以西瓜刀抵住超商店員後喝令「搶劫」,盜取現金500 餘元,得手後隨即逃逸。
由於原審原審認爲周男犯攜帶凶器強盜罪事證明確,並審酌他自稱是飲酒後臨時起意犯加重強盜罪,還持西瓜刀強盜超商店員,手段暴力,且是在假釋期間再犯,考量他最終並未下手傷害店員,也在警詢時與對方達成和解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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