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坐熊抱2名大安夜歸女性侵未遂 和解也不得緩刑判2年

許男跨坐女子身上強脫短褲內褲。(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許姓男子意圖性侵夜歸女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由於當晚連續犯案兩次未遂,法官表示「難認無再犯之虞」,即便和解也不得緩刑。他在大安區尾隨被害人返家,跨坐在女子身上,但被鄰居大聲嚇阻、逃離現場;此前2小時也曾熊抱另一名受害人,但對方掙脫逃跑。

判決書指出,許男去年7月凌晨3點多尾隨女子返家,從背後以右手摀住嘴巴、左手勒住脖子,強推倒地後跨坐對方身上、連續揮拳毆打,導致頭部外傷臉部多處瘀青、挫傷,隨後脫下女子短褲及內褲。這時鄰居聽聞求救聲趕到現場,但他已經逃逸。

許男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不過辯護律師以坦承犯行、達成和解爲由,要求緩刑。對此,臺北地院認爲,許男當晚凌晨1點多曾對另一名家住通安街姚姓女子下手,「本院因認不宜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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