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升許金龍發公開信致立委趙天麟 怒駁詐欺指控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8/31召開記者會,質疑百尺竿頭、樂升涉嫌詐欺,對此樂升董事長許金龍1日一早發表一封致立法委員趙天麟的公開信,提出6大說明反駁。
許金龍在信中表示,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案破局一事,經您召開一天的說明後,我因正在東京拜訪客戶並確切瞭解百尺案破局其有限合夥人及一般合夥人之間的商業條款背景,又持續不停地接受媒體電訪而無暇親自聆聼您的各項主張,及至東京清晨6點纔有幸親炙您爲民喉舌風釆。趕緊提筆致信,避免委員高見讓臺灣已經雪上加霜的經商環境,持續向下沈淪。
許金龍提出六點說明反駁,公開信內容如下:
一、若本案爲證券詐欺,夏普鴻海的精彩過招應該已詐欺好幾回。公開收購有個有趣的英文名字tender offer,這麼溫柔的報價,若要穿上詐欺的外套,恐怕從此舉步維艱。委員執立法權柄,若認爲有入罪必要應即刻修法,不宜怠忽職守。
二、委員不修法要求公開收購必須先提保證金,卻又指控投審會及本公司獨董怠忽職守未詳查其資金能力,豈有如此本末倒置之說?請問法律不賦權,小民甚至投審會何來法外調查之責權?另外,我們3名獨董去年薪資加起來不到200萬,若委員要修法加重獨董責任,務必要依年薪分級,我們這種1人1年不到100萬的,和上千萬的相比,責任不應相同,還請委員費心。
三、委員花時間詳查收購方背景,指控日人素行不良,把上市公司搞到下市,任職比特幣公司社長不満1年即去職。這些舉證好似來自ptt留言,信手皆是。請委員再多用心詳查,所謂日方經營TASCO SYSTEM不善而下市,實則相反。原經營者經營不善公司陷入再生處境,由新投資人委託日方,要求以私有化方向下市重整。另外,BITCASH(總公司在東京澀谷,是SOCIAL GAME的支付卡金流事業,並非委員指稱之比特幣事業)其新收購者爲美國私募基金,收購之初原CEO不願續任,委由其在新任CEO選任之過渡時期擔任社長,此2案例皆爲典型投資界之常態。委員實應調查還原真相。
四、多空是市場自然力量,脣齒相依均爲活絡市場關鍵。本案收購期間,因收購張數不足致失敗、收購戶數超過收購張數必須抽韱、收購張數超過預定收購張數應賣後退回三股避險需求致空單大增。除此之外,每戶1張保證收購的保護散戶條款導致每個投資人應賣成功期望值不一,亦使得每筆交易的避險需求比例不一,使得空單佈局異常激烈。其間收購方曾向證期局表達希望一視同仁等比例收購,使應賣者之期望值一致,緩和避險需求降低每戶1張散戶趨利而忽視風險,希望空單不致壓抑市價,希望價格能逐漸收斂,使其承諾之投資人不致因市價表現反悔。但日方表示,證期局爲保護散戶而回絕其修改公開說明書之要求,請委會一併詳查。
五、當然,還有純粹的先放空再謠言突襲,甚至調動各種行政、司法與媒體資源介入,遂行其打擊股價意志,此種空單即爲我大聲疾呼的禿鷹不法行爲。尤其,收購後期,空單標藉資金壓力大增,非避險需求之空方,急如熱鍋上螞蟻,四處放破局謠言。我個人在公司CB發行期間不斷有打着委員名號的各路人馬上門要額度遭拒,還有要我當面致電您求取信任者,強調只要我能保證收購必成,立馬加碼,我也沒有百分百把握,這要看市場表現和日方意願。收購後期,日方仍籌資金期間,委員即行文金管會檢舉。請問委員,禿鷹巢穴能否請您秉公調查。
六、您指控百尺資本額僅5000萬,何以承擔鉅額收購,此爲國際私募慣例,以GP,LP合組SPC公司的形式完成專案投資,其投資架構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就別再問這個連論壇都認爲水準不夠的問題。又指控百尺和樂升爲一體兩面之公司,請問哪裡有一體?分別呈現了哪兩面?事實上,截至目前爲止,我所理解破局的原因關鍵在於GP與LP間的協議對於股價下跌的保證條款內容在條件成就後股價卻仍持續走跌所發生的履約損失和違約賠償的成本算計所致。我和委員一様對百尺恨之入骨,將窮盡法律程序討回公道,只是劇本沒有委員的精彩。
許金龍表示,東京時間早上8點20分,接到小股東們的電話,哭訴很擔心委員把公司搞下市,我安撫他並表示,我會爲股東們爭取到最後一刻。
最後他向趙天麟喊話,現在我們有3萬名股東,和上千名員工,接下來還有上海、吉隆坡、馬尼拉的行程,只有更積極的尋求投資人,拓展業務,才能不被委員打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