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華辦公室前主任性侵女志工 服務處內酒後亂性事後道歉遭起訴
▲立委林奕華的辦公室前主任涉性侵女志工遭起訴。(圖爲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立委林奕華的前辦公室林姓主任,涉嫌今年4月間,找朋友到服務處聚會,結束後朋友都陸續離去,林男趁獨處時,強吻女志工並性侵得逞,事後林奕華曾澄清,林男已經離職,只是以志工身分到服務處幫忙,臺北地檢署仍在25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林男起訴。
受害女志工指控,她在4月28日晚間,接到林男電話稱心情不好,找她到爲於2樓的服務處聊天,她到場時,現場還有里長、調查員、里長等多人在場,席間女志工不時遭林男搭肩,她幾次閃躲仍無法制止。隔天凌晨,其他人各自離席時,林男趁獨處機會伸出狼爪,把女志工拉進雜物間推倒在地,強吻嘴巴、胸部,不顧女志工掙扎反抗,性侵得逞。
被害人受辱後哭着離開,此時剛與會的人還在門口抽菸,遭被害人質疑共謀設局,衆人爲了證明清白,打電話沒接通,直接上樓把林男拉下樓,要求林男下跪道歉。事後林男曾透過中間人向被害人道歉,但被害人認爲毫無誠意,堅持提告,林奕華在案發後表示,林男已在事件發生前離職,當時只是以志工身分到服務處幫忙,已要求林男不要再到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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