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學校要家長同意「鞭罰」孩子 不簽字就離開

▲廣東一所學校認爲體罰是管教孩子的重要手段。(示意圖/CFP)

文/香港01

週五(14日),一名網友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指出,廣東陽江江城區的龍源實驗學校要求學生和家長在校規上簽字,表示同意對犯錯學生施加體罰,否則必須另尋他校。週六(15日),校方確認該訊息屬實,並指出這是學校的正式規定。

根據網友發佈的內容,該校的「就讀龍源實驗學校須知」中提到,許多中小學面臨學生難以管理的問題,爲了提升管理效果,學校必須從嚴治校。規定中指出,對於犯錯學生,將使用「鞭罰」和「罰站思過」的方式進行懲戒,其中「鞭罰」主要爲打手掌,並限制在每次不超過10下;「罰站思過」則不超過2小時。

此外,校規還對學生的服裝和網路使用做出嚴格要求,禁止穿着超過人民幣100元的便裝及80元的鞋子,並強調進校不得穿名貴服裝,以防止學生攀比心態。學校還明文禁止學生在網咖上網,違者將面臨嚴重懲戒。

學校工作人員對此表示,這些措施旨在幫助學生承擔責任,並強調「鞭罰」只限於打手掌,且會在特定情況下使用。對於網路使用的禁令,則是因爲學生的作業時間緊迫,希望他們能夠早睡早起。

然而,律師付建指出,該校的規定違反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並質疑罰站時間超過課堂教學時間的合法性。他強調,任何形式的體罰都是違法的,即使在家長同意的情況下,學校也不能以此爲由進行懲戒。

截至目前,陽江市教育局及江城區教育局未迴應陸媒的詢問。

▼校方發出就讀須知,要求家長同意「鞭罰」孩子。(圖/翻攝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