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凶宅獲利168萬 法官判全額退款
高雄一名蔡姓女子去年以398萬元買下前鎮區一戶七樓房屋,入住後才從鄰居得知5年前屋內有人燒炭自殺,屋主因此低價求售,但前屋主蕭淑芬低價買入後,卻隱匿凶宅事實高價轉賣給她,蔡女嚇得馬上搬家並訴請解約退款。高雄地院認定房屋確屬凶宅,判決解約,賣方應全額退還398萬屋款,同時還被檢方依詐欺罪嫌起訴。
人進人出的住宅大樓看似平常,但不問可能不知道,這裡的七樓曾發生過燒炭自殺案件,是個不折不扣的凶宅。高雄一名蔡姓女子,因爲前屋主隱瞞,以398萬購買,但前屋主卻是以230萬的低價買下,轉手賺了168萬。
蔡女簽約時,仲介和前屋主還曾向她出示不動產聲明書,聲明房屋不是凶宅,但她事後向管理員和鄰居求證才知道買到凶宅。蔡女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檢方依詐欺罪對前屋主起訴。
雖然蔡女勝訴,法官也判決前屋主必須全額退款,但這筆錢不知道要多久時間才能夠全數拿回。民衆在購買中古屋前,最好先向附近鄰居和管理員打聽,避免買到凶宅,勞神又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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