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東埔部落 頒發82獵人證
信義鄉東埔部落,成全臺灣第一個透過狩獵自主管理機制發放獵人證的布農族部落,共82人獲頒獵人證。(南投林管處提供/黃立傑南投傳真)
南投縣信義鄉東埔部落12日於東埔基督長老教會,舉行「狩獵自主管理宣誓暨獵人證授證儀式」,在南投林管處等單位、部落長老見證下,共有82人獲頒獵人證,成爲全臺第1個透過狩獵自主管理機制發放獵人證的布農族部落,獵人團在遵循自治自律公約下,可合法狩獵,傳承傳統文化。
東埔部落今年10月透過臺北大學協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向行政院農委會申請爲期1年的原住民族「自用狩獵」許可,共有82位東埔部落獵人獲頒首批爲期1年的獵人證,獵人團也宣誓,將遵守東埔部落狩獵自治自律公約,確實掌握人員入山資訊和狩獵情形。
擁有獵人證的族人,可在合法區域內進行合法的狩獵,但上山前、下山後都必須回報獵物種類、性別及數量等相關資訊,槍枝的部份也得向警方登記控管。
共同管理自然資源
部落族人表示,成立獵人團和推動自主管理的目的,在於保護獵人文化和維護族人尊嚴,並建立原住民族自然資源治理的權利。依族人的傳統智慧,在面對自然時,他們永遠保持謙虛、愛惜獵物、守護獵場生態環境,在部落長輩教導下,要將傳統狩獵文化傳承給下一代,讓布農族文化與土地永續生榮。
南投林管處長李政賢表示,狩獵自主制度的推動,除需要野生動物資源監測機制作爲管理依據,更須同步建立部落自主管理機制,包括自治自律管理及回報等工作,積極展開部落與行政機關間協同管理自然資源的準備。
原住民委員會及林務局於2017年6月正式發佈《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解釋令,首度將「非營利自用」狩獵類型納入傳統文化一環,打開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之路。臺灣第1個以原住民族爲主體的獵人協會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於2019年3月率先發出第1張獵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