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只穿內褲睡搬運工凍抹條 從胸摸到下體遭判8個月辯:被仙人跳
高雄一名貨運工男子,跟女友人同牀禁不起誘惑強行猥褻,遭高雄高分院判刑。(圖/中時資料庫)
2019年11月10日上午7時許,高雄市一名貨運工(以下化名小剛)與一名女子(以下化名小美)同牀共枕時,小剛因爲小美身上僅穿一條小褲褲,忍不住一時「性」起,撫摸其胸部與私處後離去,結果遭小美報警提告,警方便依強制猥褻罪將小剛移送法辦,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審酌他有悔意但未和解,判處有期徒刑8月。
據判決書指出,2019年11月10日上午7時多,小剛來到小芳位於高雄市苓雅區的租屋處,兩人共寢時,小剛禁不住小美只穿一件內褲的誘惑,一時衝動下,涉嫌強行撫摸其胸部、私處後離去,小美遂訴請檢警偵辦。
對此法官經1、2審調查,發現小剛案發後曾傳LINE給小美表示「不然妳想怎樣,感覺仙人跳」;「去告我去找妳家人我也沒對妳強姦妳同意我回去的也是妳自己不穿褲子引誘」、「覺得妳在恐嚇取財」等話語,感覺相當不懂尊重對方感受,況且基於朋友信任關係,一起唱歌飲食後,赴女方租屋處答應同牀,也都不等於願意發生性關係,因此合議庭上,儘管小剛當場懺悔,坦言犯行,向小美道歉並同意賠償,最後仍遭拒絕,高雄地院審酌後判其有期徒刑8月,判決一出,小剛認爲量刑過重不服上訴,目前已遭高雄高分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