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球首個將口罩寫入地方立法的城市
當車駛入G50滬渝高速汾湖道口,進入上海時,林先生的手機收到一條短信。
“《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於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依法防控,人人有責。加強自我健康管理,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勤洗手、分餐、使用公筷公勺。進入機場、火車站、公交、地鐵等公共場所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公共場所不戴口罩在上海是違法的。”林先生轉過頭來告訴朋友,同時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了口罩。
沒錯,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個人衛生、保持社交距離,已被寫入上海地方性法規。1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在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進入公共場所應當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也就是說,公共場所戴口罩不僅僅是文明習慣,也是市民應恪守的法定義務。
疫情防控中沒有局外人,一隻口罩的“入法”,背後是上海防疫法治保障的縮影。目前,條例實施已有一個月,記者走訪公交、地鐵、超市等地發現,防疫“三件套”已深入人心,正成爲大家的自覺行爲。
市民:支持將“戴口罩”寫入地方性法規
江寧路街道是市人大常委會設在靜安區的一個基層立法聯繫點。當初這部草案徵求意見時,這裡的居民討論過“戴口罩”入法的問題。
“大家覺得,戴口罩既是自我防護行爲,也是在公共領域的涉他行爲,如果不戴口罩進入公共場所,可能構成對公共利益的潛在威脅。”江寧路街道社區黨建辦主任朱學加說,不少居民都提到,有些商場、公交車管理比較鬆,對不戴口罩者睜隻眼閉隻眼。如果能將佩戴口罩寫入法規,會更有約束力。“看到‘防疫三件套'最終入法,居民都很高興,他們的聲音被聽到了,提的建議被採納了!”
在茅臺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記者看到來此購物的市民均戴着口罩,現場問起幾位市民的感受:“您知道,公共場所戴口罩是法定義務嗎?”
有人說已經聽說這個新聞,也有人初次聽聞,但大家一致認爲公共場所應該佩戴口罩,支持口罩入法。“公共場所不戴口罩很危險!”來購買生活用品的蘇女士說,口罩對防疫很關鍵。天津做疫情流調時發現,感染者電梯內咳嗽,鄰居1分55秒後沒戴口罩進入被感染,浦東機場2個確診病例就是因爲進入密閉航空集裝器卻未佩戴口罩所致……“戴口罩對自己、對他人都是一道有效的防護,但總會有人不自覺,因此我支持口罩入法,這是對我們每個人的保護。”
家住浦東的陶老先生仔細研讀了這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的所有條款。“不僅有戴口罩、勤洗手這樣的細節,還有進口冷鏈監測這樣的內容。”老先生說,此前幾起本土確診病例都是接觸了進口冷鏈而感染,法規將進口冷鏈納入監測哨點,要求對進口冷鏈食品進行檢驗檢疫,“這是在源頭拉起一道防線,讓我們心裡多了安全感”。
來自法國巴黎的瑞爾先生這一年都在上海生活、工作。“上海能迅速控制疫情,很快復工復產,跟嚴密的防疫措施大有關係。”親歷上海防疫戰的他,對上海人大通過的這部法規很感興趣。“戴不戴口罩一度是美國總統競選辯論的議題,而在上海獲得廣泛支持,成爲市民共識,並上升爲法定義務,我覺得這和這座城市強有力的規則意識有關,我和我的家人都會很好地遵守這條法規。”
踏上49公交車,只見車廂前門處醒目地張貼了標識——“上車乘客請佩戴口罩”。“條例實施後,車上又增加了語音提示,每到一站,都會提醒上車乘客佩戴口罩。”49路公交車駕駛員孫杰說。
“在法規出臺之前,乘客不戴口罩上車,要不要管,曾有一段時間是比較模糊的。”市人大代表、上海巴士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馬衛星告訴記者,絕大部分乘客都主動戴好口罩,但有時也會碰到比較蠻橫的乘客。
一次,有一趟公交車上來一位不戴口罩的女乘客。司機提醒她戴上口罩,女乘客坐下來並不理會;等紅燈停車時,司機再次轉頭提醒女乘客,她依然不理會,甚至面露不滿:“我有口罩,但就是不戴!”見她這麼固執、不講理,一車廂乘客都站在司機這邊來勸說她,最後這位女乘客只好戴上了口罩。
說起這個案例,孫杰感到現在輕鬆了很多:“有了法規支撐,我們的底氣就足了!”底氣在於法規設置的法律責任——個人進入公共場所不按照規定採取防控措施的,有關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可以拒絕爲其提供服務。孫杰說:“原來勸說乘客,對方可能覺得我多管閒事,現在法規明確了這是法定義務,碰到不戴口罩的乘客,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勸說,或者拒絕。”
法規之外,也配有溫馨的人性化措施,孫杰每次出車都會備一些口罩在身上。前幾天,有位老伯上車時面露尷尬,原來他看病時把口罩忘在醫院裡了。孫杰知曉後連忙遞給他一隻醫用口罩,老伯感激地立即戴上。
在地鐵二號線江蘇路站,一位安檢人員正禮貌地提醒乘客規範戴口罩,發現有人鼻子露在口罩外面,他也會一一糾正。“原來我們讓乘客規範戴口罩,要苦口婆心,他們會問,憑什麼叫我戴,現在可以回答他們,這是你應該遵守的法定義務,也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
立法者:“以小見大”的防疫法治保障註腳
條例如一把出鞘的利劍,爲上海疫情防控構築起一道法制防線。而防疫“三件套”寫入並不是一步到位,也是經過了一番考量。
“草案最初提交一審時,提到了勤洗手、分餐,並沒有提到佩戴口罩。”市人大教科文衛委主任委員蘇明回憶說。
今年9月,這部草案進入初審,有委員提出,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是最簡單也最行之有效的防護措施,但草案裡沒有規定那麼細,建議將戴口罩等個人健康生活習慣等內容納入公共衛生社會治理的範疇。這一建議得到了廣泛的認同。
10月27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拿到最終的表決稿時,蘇明注意到,法規增加了“在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進入公共場所應當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的內容。
“這部法考慮到了公共衛生應急管理中的每個細枝末節,總結固化了我們在防疫實戰中的有效經驗,法規有很多亮點條款,防疫‘三件套’就是其中之一。”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說,今年2月7日市人大還在全國率先作出《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裡面也有對佩戴口罩的規定,“可以說,上海應該是全國乃至全世界第一個將公民佩戴口罩寫進地方立法的城市。”
回溯這一年,2月的《決定》是應急立法,10月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是常態化立法,加上今年5月針對疫情防控打包修改12件法規,共同構築起上海疫情防控法制保障的一整套“組合拳”。再往前追溯,2003年“非典”防控期間,上海市人大根據當時情勢於當年4月、5月相繼出臺《關於修改〈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關於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傳播的決定》,也收到很好的效果。
“由此可見,我們的防控應急措施都是有法律依據的,用法治思維來進行公共衛生應急治理,這在我們這座城市是一脈相承的。而‘戴口罩’入法正是防疫法治保障‘以小見大'的一個註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辦公室主任張明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