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案懲處 前交長批不符比例

太魯閣案懲處12人,最重記大過,前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不符比例原則,圖爲罹難者家屬前往現場招魂。(趙雙傑攝)

4月2日臺鐵太魯閣號重大事故釀49死、216傷,臺鐵26日晚上8點半公佈懲處名單,但懲處最高層級只到臺鐵局長朱來順,記過1次;懲處最重是花蓮工務長戴金原,記1大過。前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和普悠瑪事件比較起來,死傷更嚴重的太魯閣號懲處似乎不符比例原則,「最起碼要從重懲處,才能得到民衆的認同。」臺鐵產業工會則認爲都是基層在扛。

住在臺東、痛失愛女的一位父親怒批,斷送這麼多年輕生命,怎就沒人下臺?只有記過,誰會服氣直言政府殺人、官商勾結;他認爲主管機關明顯督導不周,完全無法死者交代,更無奈表示,懲處不痛不癢,實在很難看出交通部痛下決心改革魄力。對照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所說「臺鐵若無法提供安全乘車環境,就對不起乘客」,相當諷刺。

根據臺鐵局懲處名單,太魯閣號重大事故總共懲處12人,包括臺鐵局2人、工務處2人、勞安室2人、花蓮工務段6人,從記1大過到申誡1次不等。臺鐵並表示,相關懲處將於運安會及交通部鐵道局發佈事故調查時,再檢討修正

不過,前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太魯閣號事故比上次普悠瑪號還嚴重,懲處卻較輕、較少人;他認爲究責一定要有平衡性,最起碼要從重懲處,才能讓民衆認爲臺鐵確實有在檢討。

臺鐵產業工會秘書長魏豫綾表示,臺鐵產工認爲,現在這個疫情危急時機做出這個懲處,好像不是很恰當,難免讓基層覺得能夠制定規則的人輕輕放下,出事都是基層在扛。

2019年普悠瑪號釀18死、215傷,臺鐵第一波懲處層級最高到副局長,懲處最重是記一大過加上調職處分共究責20人且包括3位前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