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懲處12人、最重記1大過 前交通部長:不符比例原則

太魯閣事故清水隧道情況(交通部提供)

4月2日臺鐵太魯閣號重大事故釀49死、216傷,臺鐵昨(26)日晚上8點半公佈懲處名單,但懲處最高層級只到臺鐵副局長朱來順,記過一次;懲處最重是花蓮工務長戴金原,記1大過。前交通部長建宇表示,和2019年普悠瑪事件比較起來,死傷更嚴重的太魯閣號懲處似乎不符比例原則,「最起碼要從重懲處,才能得到民衆的肯認。」臺鐵產業工會則認爲都是基層在扛。

臺鐵26日公佈太魯閣號重大事故懲處名單,總懲處人數12人,包括臺鐵局2人、工務處2人、勞安室2人、花蓮工務段6人,從記1大過到申誡1次不等。臺鐵並表示相關懲處將於運安會及交通部鐵道局發佈事故調查時,再檢討修正

不過根據《交通事業人員獎懲辦法》,懲處由重到輕共分8種:1,免職;2,降薪1級,調任本資位較次職務,並察看3個月,察看期間,工作無進步者免職;3,降薪一級,調任本資位較次職務;4,降薪1級;5,記大過;6,記過;7,罰薪;8,申誡。此次懲處並未到達前4項。

臺鐵懲處是否恰當?前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太魯閣號事故比上次普悠瑪號還嚴重,且太魯閣號死亡人數很多,懲處理論上一定要有平衡性,最起碼要從重懲處,才能得到民衆的肯認,確實臺鐵有在檢討。

這次副局長記過1次,花蓮工務段長記1大過,陳建宇表示,第一線的處罰位階或是處理方式,還需要重新考量,最重要是民衆的反應,這個懲處結果還不符合比例要求。但他更期待不是隻有處罰,處罰只是一個手段重點是處罰完有沒有達到改善的效果?這才重要。臺鐵應該從上到下深切體認,經歷2次這麼嚴重事故,臺鐵改善作爲有沒有真正落實、督導?或是處罰完後心情又放鬆?

陳建宇表示,現在是疫情期間,外界干擾較少,是臺鐵內部整合、調整工作態度的好時機,臺鐵應該檢討自己的積極性,重新再教育檢核SOP等都趁這個階段落實,才能達到懲處的目的

2019年普悠瑪號釀18死、215傷,臺鐵第一波懲處層級最高也是隻到副局長,懲處最重是記一大過加上調職處分共究責17人。

臺鐵產業工會則在臉書表示,此次懲處「好像比依法休假還輕」,底下留言表示「依然是不令人意外,至於改革更是看不到頭吧」、「年底再記個功就不影響啦~~改革有成之類的」。臺鐵產業工會秘書長魏豫綾表示,臺鐵產工認爲,現在這個疫情危急時機做出這個懲處,好像不是很恰當,難免讓基層覺得能夠制定規則的人輕輕放下,出事都是基層在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