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勞檢處年前啓動春安專案 期勞僱雙方平安過好年

桃園勞檢處年前啓動春安專案。(圖/勞檢處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年關將近,事業單位多於此期間進行趕工、歲修或進行廠房修繕等臨時性作業頻繁,容易衍生職業災害。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6日表示,該處將於年前啓動春安專案輔導,督促事業單位及勞工注意作業安全,防止職業災害的發生,籲請勞工朋友除要加強工安警覺,也要遵守安全紀律期勞雙方都能平安過好年。

勞檢處表示,今年的春安檢查,將針對新設立工廠及新建工地等作業場所進行檢查外,同時加強倉儲業工作場所檢查,並針對一般臨時修繕工程如廣告招牌架設屋頂或歲修作業等進行不定期檢查,督促事業單位重視作業安全、落實自主管理,強化相關高危險行業之防災作爲,並遵守過勞預防相關規定。

勞檢處也針對以往發生的職災案例,呼籲業者應特別就下列事項確實做好防範:

一、從事坑井儲槽污水池下水道地下管道侷限空間作業,不得使用內燃機,作業前及作業中應持續通風換氣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硫化氫一氧化碳可燃性氣體濃度之措施、準備緊急搶救器材,並派員監視作業,以免發生缺氧中毒災害。

二、移動式攜帶式電動機具及臨時用電設備,應於各該電路裝設感電防止用之漏電斷路器;於良導體上、良導體機械設備內之狹小空間及溼潤場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應裝設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三、於高度2公尺以上的場所從事作業,應架設施工設置工作臺,或使用高空作業車;工作場所邊緣或開口高度超過2公尺者,應設置圍欄、護蓋或安全網,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具;另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可供安全上下之設備。

四、有可燃性氣體或引火性液體蒸氣存在之場所,應加強通風,並不得使用明火或其他爲點火源之機具;從事油槽油桶油管及類似危險物容器動火作業,應事前清除危險物、油氣並確認無殘留。

五、歲修時,於機械運轉中從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卷夾危險時,應停止該機械運轉,並應上鎖或設置標示,以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裝置。六、歲末年前趕工加班時,應增派主管人員執行現場監督作業,並注意勞工工時、休息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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