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200元又被譏「啥咖小!」殺20年好友 二審判15年
▲新竹江姓男子殺害20年好友,二審判刑15年。此爲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pixabay)
新竹縣江姓男子,不滿認識20年胡姓好友曾向他丟200元,再加上胡男經常酒後出言譏諷:「你是啥咖小!」因此在去年8月間,持刀到胡男常去的撞球場埋伏,偷襲狠砍胡男5刀,砍斷好友氣管、頸部動脈,殺死胡男。一審將他判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案經上訴,高院4日駁回上訴,仍維持15年刑度。可上訴。
判決指出,行兇的江男(35歲)和胡男是高中時期就認識的老朋友,常一起飲酒、泡撞球館。但胡男近來在喝酒後,不斷用言語挑釁,還對他冷嘲熱諷。案發前兩天晚間,兩人飲酒後又起口角,胡男抓起200元紙鈔丟向江男,又大聲嗆他「你是啥咖小!」、「我有刀槍,準備好等你來」。江男氣不過,預謀行兇。
案發當天,江男先到商店購買一把西瓜刀,並在兩人經常前往的撞球場埋伏。胡男現身打球,江男趁着胡男低頭看手機之際,抽出預藏的西瓜刀,先朝胡男右後頸狠砍1刀,後又朝胸、腹連砍4刀,胡男倒地,江男則棄刀逃逸。胡男被送醫急救,因氣管、頸部動脈遭割斷,傷重不治身亡。警方循線逮捕江男,檢方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江男判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案經上訴,高院二審審理時,江男坦承動手殺人,但辯稱自己並非預謀殺人,案發當日購買西瓜刀至撞球館是爲了防身,是因爲胡男當天出口辱罵,他才萌生殺意,因此請求高院從輕量刑。
但高院調查後,認定2人間平時屢有衝突,死者常挑釁江男,導致江男萌生殺意;況且案發當日2人間並未發生衝突,江男當時亦未受何刺激,卻持刀猛砍死者,刀刀均朝頸部胸部等人身體重要部位,手段兇殘暴力,確實爲預謀殺人。全案於4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仍維持15年、褫奪公權10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