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歷程檔案容量增加了!教育部:可傳圖文15張、480P影片50秒

教育部。(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111學年度大學考招制度變革,將以「學習歷程檔案」取代備審資料,日前外界建議應放寬學習歷程檔案上傳容量限制。教育部今(23日)指出,109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將調增每件容量上限至文件檔4MB、影音檔10MB,讓學生建置學習歷程檔案的內容符合其完整性,併兼顧將來作爲大專校院個人申請及甄選入學備審資料之品質期待。

根據教育部日前訂定,高中生學習歷程檔案,一件文件至多2MB,頂多是一頁黑白A4檔;一件影音至多5MB,外界認爲容量太小,對於部分學生不利。

教育部對此表示,將調增每件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上傳容量文件檔至4MB,其4MB文件檔的內容大約可包含15張圖文資料。在影音檔部分,調增影音檔每件上傳容量至10MB,mp3音檔約可錄製6分鐘、mp4影音檔以480P SD畫質約可錄製50秒、720P HD畫質約可錄製20秒。

▲教育部宣佈,自109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學習歷程檔案文件檔調增爲4MB、影音檔調增爲10MB。(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也說,若學生參加大專校院個人申請及甄選入學時,欲報考之校系如有特殊作品需求(如美術設計音樂、影音創作動畫等),仍可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透過校係指定方式,提交其他相關有利審查資料,因此,學習歷程檔案上傳文件檔案容量上限規定,並不影響該相關領域考生權益

教育部也提到,爲避免學生於學期末時,既須準備定期評量考試,又須同時完成並上傳「課程學習成果」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並讓教師有充分的認證作業期程,爰除三年級第2學期以外,作業期程均應至少延長至該學期「休業式結束後2周」。有關三年級第2學期學生上傳及教師認證期限,教育部於通盤檢視後儘速公佈。

教育部也重申學習歷程檔案作爲備審資料的來源之一,大學審查是以學生所提供資料綜合性評量,不是以量取勝,而是重視包括基本素養所展現的核心能力、在校內的學習活動、重視資料真實性、學生自主準備及重視學習過程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