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千萬 天幕球場免建照?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桃園天幕球場公園陸續興建,但議員卻發現每個造價上千萬的天幕竟然不用申請建照、雜照直指民衆連申請雨遮都要申請雜項執照,超大面積的天幕設施竟然免照,質疑安全沒保障、維修不易。

市長王明德解釋,戶外天幕薄膜屬於可拆卸式的臨時建物,且不提供居住需求,依建築法得免照,市府也制定「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在公園設置雜項設施得免申請建照,以加快設置雨遮、天幕等簡易型設施的速度,強調工程發包仍須由建築師結構技師簽名認證,公共工程安全不會打折扣。

桃園市從2015年起,2年編列超過1.5億元,興建14座天幕球場,其中中壢文化公園蘆竹光明河濱公園、桃園陽明運動公園、三民運動公園及龜山第三運動公園等6座天幕球場已落成啓用,議員黃婉如質疑「一窩蜂」,要求檢討使用年限、維修成本與安全設計,審慎評估成效。

議員黃敬平謝彰文則認爲本來是遮陽避雨用,但卻陸續發生「外頭大雨、裡頭下小雨」、淹水、飄雨、甚至衍生水患情況,設計嚴重不當,要求重新檢討、因地制宜。

議員舒翠玲則直指,民衆搭建遮雨棚未申請就被認定是違建強行拆除,市府上千萬的工程,竟然不用申請任何執照,擔憂結構安全無人把關,尤其像中壢文化公園緊鄰住宅區,萬一遇到強臺強震等不可測的天災來襲,能否承受得住?擔憂吹垮波及鄰近民宅

體育局長夏金興強調已增加覆蓋範圍、加裝導水天溝等,改善淹水或飄雨等問題施工中的也一併檢討設計,追加經費改善排水系統,抗風阻力耐震需求都符合法規,會持續改善,提高天幕球場使用效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