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政告張榮發基金會「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 法官駁回
張榮發的三子張國政對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董事張國華及張國明提告,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臺北地方法院認定,去年3月9日基金會14名董事及董事長的委任關係合法,判決駁回張國政的請求。可上訴。
北院指出,張榮發基金會在張國煒辭任董事後,其第11屆董事剩鍾德美等14人,但因董事間對於董事選舉方式意見分歧,導致董事會遲未能以特別決議方式改選次屆董事,基金會數度發函請求教育部許可改以普通決議改選,張國政並沒有爭執。
法官表示,教育部去年2月5日發函給基金會,是基於實現其評估否依財團法人法規定,許可改以普通決議之行政目的,促請基金會召開董事會,是行政指導性質非行政處分,也不是解任董事,張國政沒有提出其他證據證明董事委任不存在,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