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8旬老嫗挖走騎樓4棵盆栽 遭告才知竟是失智症
許多失智症長者因自身和家屬沒有病識感,因而出現許多法律糾紛,造成自身財產損失、甚至觸法吃上官司。(資料照)
彰化縣79歲詹姓老婦人去年4月間經過彰化市一處民宅,挖走4棵盆栽裡的植物還拿走一個空盆,遭屋主報警提告,依竊盜罪公訴罪送辦;家屬在法院審理期間,帶她就醫檢查,才發現認知功能障礙,確診罹患早期失智症。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時依竊盜罪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去年4月11日晚間9點多,詹姓老嫗路過彰化市陳姓男子住處前方騎樓,徒手挖走騎樓4盆盆栽裡的黃金葛等4植物裝入自備的大小塑膠袋內,又順手拿走一個空盆栽後離去;陳男從監視器畫面中發現盆栽被竊,報警提告。
由於詹婦過去不曾有犯罪紀錄,犯後坦承犯行並賠償陳男4000元和解;家人也舉證詹婦去年3月間就出現記憶力問題、疑似有輕度認知功能障礙,去年11月間更到彰基、漢銘醫院就醫,經失智評估、腦部電腦斷層和相關實驗室檢驗,確診爲輕度阿茲海默失智症,法院依檢察官請求宣告緩刑做出如上判決。
漢銘醫院神經內科主治醫師張凱茗,也是彰基失智中心執行長,她說臨牀上也曾有失智症長者,長期接受帕金森氏症治療,卻隱瞞失智症狀未告知醫師,天天至某百貨重複購買牙刷、醬油,卻都沒有付錢。
她建議,若家中長者出現記憶力下降找不到路、東西放在奇怪處所等失智症十大警訊任何一項,就應及早就醫接受檢查評估,提早就醫才能防患未然,否則當觸犯法律界線,事後纔要補失智病例,審理法官不一定願意採認。
彰基失智症中心主任王文甫表示,失智症患者早期症狀輕微,若非同住在一起的家人很難察覺,失智症患者被認爲偷竊、拿東西沒付錢、電視購物重複購買,甚至自己遭騙取大量財物案件層出不窮,2018年長照2.0上路後,各縣市成立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推動社區失智識能,希望能早期發現早期就醫。
王文甫說,失智症檢查評估,從觀察到確診至少需要3個月,確診者有診斷證明,觸法時就可望從輕量刑,若是先犯法後纔要就醫,醫護人員則會更謹慎評估,很難迅速獲得診斷證明。他說針對失智症者的法律保護措施,家屬可依照其行爲能力程度像法院聲請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保障其自身權益與財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