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瑞/不變應萬變 讓臺灣不致絕跡國際組織(我與美洲中時之十)
▲美洲中時做爲要在海外爭取人心的報紙,勢必要褪去特定時代的政治符號與政治色彩,因此在開報之初就進行過多次討論。(圖/作者周天瑞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周天瑞/曾任中國時報政治組記者、專欄主任、採訪主任、副總編輯、美洲中國時報總編輯、環球電視總監、新新聞董事長、中央電臺董事長。 在《美洲中時》停刊後,於1987年返國共創「新新聞」,他始終是影響「新新聞」的關鍵人物。他的每個階段都充滿「有所爲有所不爲」、「合則留,不合則去」、「用之則行,舍之則藏」的故事,備受媒體敬重。
儘管蒙上不祥之感,且知處境之複雜非僅外在,但工作還是要積極推動。美洲中時面臨最大的關卡——奧運新聞,就在眼前了。
1984年的第23屆國際奧運,7月28日到8月12日在美國洛杉機舉行,是全球華人的大事。
這一年,中華民國自參賽名稱受到國際杯葛,連續兩屆被摒於門外以來,第一次以「中華臺北」爲名重返奧運。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取代了1972年以前常年由中華民國爲代表的地位,終得繼1952年之後再度以「中國」之名參加奧運。
也就是說,臺海兩岸中國人自分裂以後,30多年來將第一次共同出現在國際場合,並將同場競技。
在進入美洲中時奧運新聞報導這個主題之前,容我先簡述一下二戰後中國與奧運的關係。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臺灣迴歸中國,1948年以中華民國爲內涵的「中國」奧運代表團參加了倫敦奧運。這是兩岸首次在統一狀態下參加的奧運,也是至今唯一的一次。
爲了奧運,自視爲代表全中國的中華民國可謂歷盡滄桑。先是力爭中國代表權,後是力爭奧運參賽權。
1950年國民政府退居臺灣,國際奧會從1952年起就沒給臺灣好日子過,原因是臺灣扛着「中華民國」這塊牌子,而「中華奧會」的實際範圍遠不足涵蓋整個中國,故遭除名;但中華民國又因是聯合國會員國,不甘遭除,旋即改以「中華民國奧會」重新入會。因此每隔四年臺灣都要爲了代表中國的「中國代表權」問題,在國際間頑強地進行一番折衝撙俎,備極辛苦,形成以下的待遇 :
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中華民國因「漢賊不兩立」,退賽。中共代表中國。
1956年,墨爾本奧運,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臺北不出,中國不入」,退賽。國府代表中國。
1960年,羅馬奧運,國際奧會正式剝奪中華民國的「中國」名義,限制必須以「臺灣」爲名,中華民國代表在開幕典禮中手持「抗議中」白布條,走在「臺灣」名牌後面進場。
1964年,東京奧運及1968年墨西哥奧運,國際奧會與中華奧會各自表述,臺灣勉強維持了代表中國的局面。
1972年,慕尼黑奧運,臺灣贏得一次外交勝利,獲得國際奧會正式通過,以「中華民國」名義參賽。這是歷史上的最後一次。
從1971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後,「中華民國」在奧運會就再也不能矇混過關了;加以,1979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美國給予中華民國退出歷史舞臺的壓力,更如雪上加霜。以致 :
1976年蒙特婁奧運,加拿大因已與中共建交,力主中華民國代表團必須改稱「臺灣」,否則不發入境簽證。行政院長蔣經國堅拒妥協,代表團在運動健將楊傳廣等人率領下,全體撤返臺灣。
1980年莫斯科奧運,美國抵制蘇聯侵略阿富汗,發動64個國家集體杯葛,拒不參賽,臺灣亦在其中。事實上臺灣因美國牽就中國大陸導致會籍未決,竟首度沒有獲得邀請,但在國際事件掩護下,算是躲過一次明顯的尷尬。
中國代表權的身份一去不復返,接下來便要如何爲參加奧運而戰了。改弦更張是大勢所趨,否則臺灣將再也不得其門而入。
用國家名稱參賽
依照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參賽國必須是國家名稱,也必須使用國旗國歌。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國際間雖也有人主張北京中華奧會、臺北中華奧會並存,但不到半年就被推翻,79年的名古屋決議進一步要求臺北中華奧會必須改名,並且要另定旗歌報核。
由於名古屋決議與當時的奧林匹克憲章明顯不合,79年底國際奧會委員徐亨與中華奧會主席沈家銘便一狀告到瑞士洛桑(國際奧會總部所在地)地方法院,指控國際奧會違憲。結果國際奧會敗訴,並須支付開庭費及補償原告所有訴訟開銷。
不過,由此促使了80年國際奧會修改憲章,把原來規定各參賽單位從「國家名稱」改爲「代表團」(deIegation),且可以不使用國旗國歌,改用代表團的旗歌。
這個修改,爲「中華民國」這個被認爲不存在了的國家名稱解了套,也以「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這個臺灣奧會的組織新名詞,出現了Chinese Taipei 這個臺灣代號,「中華臺北」便應運而生了。也就是說,不管中華民國是不是個國家,祇要「中華臺北」被認爲是奧運代表團,便享有奧運參賽者的一切權利。
但這個安排還要能獲得國際人士與臺北政壇認可才成。新任國際奧會主席薩瑪蘭奇與徐亨爲此多次會商及分別奔走,中華奧會與國際奧會終於在1981年3月23日簽訂了協議書,完成了臺灣重返國際奧運的法律基礎。
洛桑協議
直到洛城奧運開賽前,83年,中華奧會還在向國際奧會爭取使用中華民國國歌爲代表團團歌,但爲國際奧會嚴拒,最後只好以國旗歌送交出去,排除了重返奧運的最後一道障礙。至此,臺灣確定了不會再代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遂得以順理成章地代表中國參加奧運了。
這就是「洛桑協議」、「奧會模式」的背景。這套東西儘管充滿無奈與妥協,但得之不易,後來也被用在非體育的許多國際組織的參與上,讓臺灣因「中華臺北」之名而得以入會。
如今許多人對「中華臺北」之名及其旗、歌不滿,但若將它拋棄,幾無可能即刻尋得與謀得替代之途。或許當年以「臺灣奧會」爲代表團之名,也可能爲國際奧會所接受,但這不可能發生於當時以「一箇中國」爲概念的臺灣執政當局,而今亦不可能實現於中國已臻世界第二大強國的國際現實。若爲臺灣的國際空間着想,以不變應萬變,恐怕纔是讓臺灣不致絕跡於國際組織的最佳選擇。1984年的洛城奧運就是它初試啼聲的開始。當年如此,今日亦然。意圖僥倖,必易生亂。
新聞用語禁忌
那個時代,兩岸之間還是形格勢禁,以臺灣的新聞用語爲例,仍然對中國大陸充滿禁忌。比如,不能稱其爲「中國」,要名之爲「共匪」,連稱爲「中共」都可能受情治機關側目,疑爲故示親善是何居心?至於報導的尺度,只能報其憂不能報其喜,否則有對中共拋媚眼之嫌,對中共領導更不能有一字之褒……。總之,因政治因素影響於新聞專業的有形無形束縛,多不勝數。
美洲中時做爲要在海外爭取人心的報紙,勢必要褪去特定時代的政治符號與政治色彩,因此在開報之初就進行過多次討論。首先就摒除「匪」字,「共匪」、「毛匪」、「匪酋」、「匪黨」、「匪諜」、「匪軍」,不再使用。至於「中共」、「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些稱謂,美洲中時的作法是,本報自己的撰稿概稱「中共」或「中國大陸」,亦即不以國家待之,奉國府爲「正朔」;但外電或來稿如何表述,則以忠於原作、不加改動爲原則。而中國大陸的好好壞壞,皆以發生的事實爲憑,本乎平實。當然,這樣的作法,臺灣方面肯定有人是有看法的。
如今奧運新聞將至,必有大量的大陸消息要披露,且因大陸的體育實力可觀,也必有大量的奪牌消息要報導。這個新聞在那樣一個一方面面對形格勢禁,一方面顧及專業思維的時候,要怎麼處理?
美洲中時必須做出抉擇。
我們的思考是 :
奧運舉行的地點在美國洛杉磯,正是美洲中時發行美加全域的主要現場之一。毫無疑問,北美地區所有的華人,都將睜大着眼睛,看美洲中時怎麼報導這個衆所矚目的消息,怎麼處理可預料中國大陸將大舉奪得奧運獎牌、而臺灣將相形失色的新聞。
在中華民國代表中國參加奧運的歷史上,只得過楊傳廣的男子十項銀牌及紀政的女子80公尺高欄銅牌,以致中國在奧運史上至今還是金牌處女地。由於中國大陸體育實力堅強,這次參賽,將是中國人尋求「零的突破」的機會,加以當時的蘇聯因報復美國對上屆莫斯科奧運的抵制而退賽,中國的金牌數亦會持續攀升。
1984年臺海兩岸還處在敵對狀態,奧運新聞的內容勢將相當程度地彰顯大陸,自有其政治敏感性。
但這是一個新聞,是大家關心的新聞,是連續發生在華人身邊長達半個月的新聞。對於這樣的新聞,新聞媒體豈能矇眼蔽耳,公然偏頗、撒謊、隱匿、縮水?不僅不能,由於它具備了畫面豐富,內容跌宕的特質,在報導上、在版面上給予相匹配的安排,恐還是大衆傳播工具應爲當爲之事。
如若不然,美洲中時一年多來在讀者心目中建立的專業形象,將一夕摧毀;好不容易爲臺灣在美洲建立的信譽橋頭堡,也將爲之土崩瓦解。此後,什麼「開明、理性、求進步;自由、民主、愛國家」,就都不必吹了,將會受到無情的質疑與挑戰。
換言之,這是身爲來自臺灣的媒體在海外進一步建立公信力的關鍵時刻,美洲中時無可逃避地要迎向這個時刻,在此時代交替之際,承擔起歷史的跨越。
熱門文章》►它讓我閃過一念──哪天遭到出賣,不要意外!
►看更多【周天瑞】專欄文章
●本文已獲作者授權轉載。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