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就《綠色建築標識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人民網北京11月6日電(王仁宏)爲加強綠色建築管理、轉變綠色建築標識管理模式、推動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的《綠色建築標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近日印發,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分爲總則申報審查程序、標識管理、附則4章,共26條。

意見稿指出,綠色建築標識,是指表示綠色建築星級並載有性能指標的信息標誌,包括標牌證書,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式樣,授予範圍爲符合綠色建築星級標準工業與民用建築。綠色建築標識星級由低至高分爲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3個級別

綠色建築標識認定工作,包括申報、推薦、審查、公示、公佈等環節,其中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專家審查,專家審查按照綠色建築評價標準審查綠色建築性能,確定綠色建築等級。審查結束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在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

申報綠色建築標識遵循自願原則,其認定應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申報應由項目建設單位運營單位或業主單位提出,鼓勵設計施工諮詢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

此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建立綠色建築管理機制監督管理本部門認定的綠色建築標識項目,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整改或撤銷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