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修法嚴禁「名譽殺人」 違者可判無期徒刑
▲巴基斯坦社交名媛巴洛赫在旁遮普省被殺,兇手據報是她的兄弟。圖爲一名親友展示巴洛赫的照片。(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巴基斯坦政府爲了不再讓那些參與所謂「名譽殺人」(honour killing)的兇手消遙法外。決定修法。在新法例下,所有參與「名譽殺人」的兇手一經法庭定罪,將會強制性判處無期徒刑。
所謂「名譽殺人」,是指家中成員(通常是女子)子做了有損家族名譽的行爲(例如拒絕安排的婚姻、遭到性侵、行爲不檢點等),家族的人就可以執行家法,或者聘人把她們殺死作爲懲罰,以保住家庭名譽。參予的兇手往往得到受害人的家屬諒解,不予追究,也毋須承擔法律責任。
但這種傳統風氣在現代社會引起激烈爭議,也飽受人權組織批評。根據獨立的「巴基斯坦人權委員會」提供的資料,去年全國將近1100人在這種情況下被殺,有些案件沒有舉報,因此實際數字可能更高。
最近數月發生數宗此類血案,在巴基斯坦海內外都成爲震撼性醜聞。今年7月,一個名叫沙希迪(Samia Shahid)的巴裔英籍女子被父親和前夫殺死。 同月,作風前衛的社交名媛巴洛赫(Qandeel Baloch)在旁遮普省被人用窒息的方法殺死,兇手據報是她的一名兄弟。相關報導請看這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