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小飯桌”不是小事
提起“小飯桌”,很多人並不陌生,尤其是對於城市的“雙職工”,“小飯桌”解決了“孩子已放學,自己尚未下班”的難題。可是,由於開設門檻低、缺乏相關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參照,一些“小飯桌”食品質量、衛生條件甚至危害兒童安全的問題,不時挑動着家長們敏感的神經。“去,還是不去?”家長犯了難;“不能關、管不了”,也讓監管部門頭疼,甚至陷入了治理拉鋸戰。
據報道,近日,圍繞校外“小飯桌”治理,有的地方將校外“小飯桌”一關了之。但在巨大的需求面前,關停“一刀切”不僅引發社會矛盾,更讓不合格的“小飯桌”趁“需”而入。
2016年6月,原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家庭託餐食品安全監管。2017年9月,原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14部門印發《關於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意見》,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小飯桌和家庭託餐等備案登記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的2018年工作要點中,提出要聯合有關部門,加強農村托幼機構食堂、小飯桌規範指導。
密集出臺的文件給了監管“小飯桌”的底氣,大部分地區定期公佈的合格“小飯桌”名單,也讓家長在選擇上稍稍鬆了一口氣。筆者之前生活的城市,把“小飯桌”列爲每年的惠民實事,寫進政府工作報告。從“頂層設計”到落地執行,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家長們的焦慮。 但“坑”並沒有消失。正如報道提到的,“開辦地點隱蔽,全面摸清楚校外‘小飯桌’底數相當困難”。再加上教育、食藥監、衛健等多部門“九龍治水”,管理難以形成合力,以至於治標不治本。
“小飯桌”問題已然不是一件小事,是一件不僅關係到學生、家長,同樣關係到許多以此爲生計的人的民生問題。不能一關了之、一罰了之,而應着眼長遠,疏堵結合,取締不規範的,保留規範的,促進“小飯桌”市場健康發展。
從更深層次來看,“小飯桌”市場之所以如此火爆,以至於一些不法分子想從中“分一杯羹”,關鍵是因爲“3點半放學”問題的困擾。除了託管,“分身乏術”的家長想不到更好辦法來安置孩子。
2018年教育部長陳寶生曾在全國兩會“部長通道”上表示,要探索依靠社會力量解決“3點半放學”問題。對此,這些年各地以學校爲主進行了不少有益探索。比如有的學校推出課後延時服務,暫時不能回家的孩子由學校統一管理,學校老師可以進行課業輔導;有的學校舉辦課後興趣班,由孩子自願參加;還有的建立常態化的校園社工(義工)服務和社區託管免費服務,或者建立校企聯合的託管免費服務等。
從各地實踐結果來看,效果還不錯,既消除了家長的擔憂,也給火爆的“小飯桌”市場降了溫。但這又涉及學校教職工勞動付出的問題,課後延時服務當然不能一味靠志願者、靠教師自覺來做,否則就缺乏可持續性。
管好“小飯桌”,不僅是“小飯桌”自身的問題,其背後是涉及學校、家長等各方利益的整個鏈條,只有“小飯桌”不再是放學後的孩子唯一選擇,才能大大緩解“小飯桌”“僧多粥少”的局面。在長效監管機制下,市場趨向理性與良性發展,家長才可以有更多選擇,從而讓孩子得到更好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