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遭逆轉判4月 徐巧芯酸「睡大覺纔不會被判刑」?

▲九月政爭後遺症?前總統馬英九遭逆轉判刑4月。(資料照/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高等法院二審改認定馬英九犯下「公務員無故泄漏資料罪」,判處馬英九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對此,馬辦發言人徐巧芯除了表達馬英九會上訴到底,也護主酸說「睡大覺纔不會被判刑」,她指出,馬英九面對類似關說司法個案事件,因此電召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秘書羅智強會商因應可能發生的憲政風暴,「是一位負責的總統應做的事」。

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一審無罪,但二審高院合議庭審判長江振義、受命法官文章、以及陪席法官潘翠雪,改認定馬英九犯下《通保法》中的「公務員無故泄漏資料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外,本案雖然爲二審定讞,但依大法官解釋752號意旨,本案仍可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

對於判決結果,馬辦非常不滿,徐巧芯強調,本案的判決,攸關憲法上總統及行政院長應有的行政權限,爲了政府未來行政權的運作,馬英九會上訴到底。

▲高院發言人吳維雅。(圖/記者黃克翔攝)

事件起因是2013年9月初馬英九接受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密報有關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讓柯建銘的案件二審無罪確定,當時馬英九知情後透過秘書撥打電話給黃世銘,要求黃世銘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報告,最後引發九月政爭。

黃世銘後來遭判刑1年3個月定讞,臺北地檢署則是認爲馬英九當時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的行爲有犯罪嫌疑,因此在2016年3月間對馬英九提起公訴。

徐巧芯認爲,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都不可能讓他的行政院長看到媒體報導後,才倉促面對類似本案立法院長與反對黨黨鞭聯手關說司法個案的事件,所以馬英九纔會電召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會商因應可能發生的憲政風暴,誇讚這是「一位負責的總統應做的事。」

對於法院的逆轉判決,徐巧芯還說,高等法院今日的判決並未考慮到涉案的人是總統,未考慮到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總統對國家責任,她反諷說,日後總統或行政院長面臨國家重大事件時,必須置若罔聞,若無其事回家睡大覺,否則就會被判有罪,處以徒刑。

另外,徐巧芯也對監委陳師孟意見,她說陳師孟上任前宣示,要查辦審理馬案以及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憂心這是否已經在法界造成寒蟬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