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砍頭拋下樓判無罪遭撤銷 高院更審將裁定是否羈押
梁姓男子前年砍殺母親37刀還切下頭顱卻獲判無罪,最高法院火速撤銷後,臺灣高等法院更審已分案由古瑞君法官承審,並訂於8日上午開庭訊問樑男,再由合議庭評議決定是否羈押他。
35歲的樑男是家中老幺,2018年10月18日晚間施用毒品後突然捉狂,拿刀朝67歲的母親猛砍,再將斬下的頭顱拋下樓;桃園地院認爲樑行兇時辨識能力降低,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認爲他殺人時因吸毒沒有辨識能力,改判無罪。
上個月8日高檢署提起上訴,請求撤銷無罪判決,最高法院18日分案後,合議庭花11天審結後,認爲樑男「何時」吸食卡西酮致作用最強,高院未傳喚鑑定機關釐清,有調查證據職責未盡及理由欠備的違法,29日撤銷發回更審,高院也立即分案。
案發後遭羈押的樑男,獲判無罪後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桃園地檢緊急攔截,以傷人案發監55天,但10月13日出獄,桃園衛生局長王文彥本月2日在議會打包票「不會讓他回家!」出獄會先送醫鑑定,有病送醫治療、沒病送機構收容,檢方也同時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