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檢察官帶頭辦理重大黑惡案件
本報訊(記者曹穎頻 通訊員李春瑾)11月5日,四川省高級法院對王濤等4人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開宣判,該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王樹江擔任審判長,四川省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出席法庭。
該案中,以王濤爲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在攀枝花市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並控制利用未成年人安某甲、安某乙作爲犯罪工具,強迫其吸毒、販毒並肆意加以殘害,最終導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一名未成年人全身多處受傷。該組織半公開地販毒,長期對所控制的未成年人實施毆打、虐待等違法犯罪行爲,造成社區居民心理恐慌,甚至因害怕遭到報復打擊而不敢舉報,嚴重擾亂了當地社會生活秩序。一審宣判後,攀枝花市檢察院認爲原判量刑畸輕,提出抗訴。
二審期間,四川省檢察院成立了由馮鍵任主辦檢察官的辦案組,針對抗訴理由和上訴理由等案件焦點問題展開調查覈實。經審查,四川省檢察院決定支持抗訴。2020年8月27日,馮鍵出席二審法庭,並代表檢察機關發表了支持抗訴意見和出庭意見。二審判決採納了檢察機關意見,改判被告人王濤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8萬元;判處其餘3名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
據悉,2018年以來,四川省檢察院把檢察長帶頭辦理重大黑惡案件作爲剛性要求,該省三級檢察院檢察長累計出庭200餘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