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或反對東奧正名公投 運動員最想要與最怕誰擔得起?

▲周天成。(圖/記者一中攝,下同)

記者謝孟儒特稿

針對即將於24日舉行的東奧正名公投,國際奧會(IOC)3度來函嚴正關切,明確警告此案可能違反憲章,可能中止或取消會籍,奧運人協會21日下午更召集許多頂尖運動員表態反對,其中你我熟悉的臺灣最速男楊俊瀚、亞洲標槍紀錄保持人鄭兆村羽球男單一哥周天成都挺身反對。

對於國際奧會憲章等法條已有諸多討論,許多人也都已經滾瓜爛熟,這裡就不詳加贅述,也不說文解字一番,本文僅想就運動員何以挺身而出,多以「不願參賽舞臺遭剝奪」的角度出發,畢竟人生只有後果和結果,沒有如果。

千瑩

爲什麼運動員現在才願意出面

射箭國手雷千瑩說,「一開始只當這是一個議題民主社會常態,不過當IOC第二次、第三次來函時,選手開始擔心參賽權受到影響。」奧會人協會秘書長杜臺新提到,「跟我們有關的議題,也希望事前被尊重,但未經過運動選手調查、同意,貿然提出這個議題,滿足某些人的政治目的,卻影響我們運動員參賽舞臺影響非常大。」

這就好比你住了10、20年的房子安居樂業,有一天一道都市更新的雷打下來,告訴你我是爲你好、我要強拆你的房、把你趕走,然後這20年來開開心心回家,就在某天這樣默默的被趕走,你的家掌握在別人手裡,情何以堪

公投是民主社會可愛之處,支持正名的一方主張並不是不能理解,臺灣長期在國際上的弱勢,使得當有人發起一個運動,似乎能夠爲我們國際地位尋求解套時候,我們想要做自己、我們想要看見臺灣,可是這樣一個運動卻是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這些願意支持公投的人,究竟是瞭解運動員多一些、瞭解政治多一些?或是理盲又濫情的某些人,也只是一知半解?

▼楊俊瀚。

時機

誠如金牌「舉重女神」郭婞淳教練林敬能所言,「我也很想用臺灣出賽,但是1981年洛桑協議加上目前大環境還不允許我們這麼做這個狀況下,希望大家投下不同意票。」有一論述指稱,即使正名公投沒過,我們還是能用中華臺北,那這公投的意義是?如果真的通過,還有總統與中華奧會是否要順應民意或者遵守奧會憲章,那麼這公投的意義是?

又如周天成所迴應之公投如果未過,還可以用獨立運動員或是難民身份參賽議題,「不管用什麼條例,他們還是有方法去辯駁。」在國際情勢上的打壓,藉由犧牲或是拿運動員的生涯賭注所換來的,翻翻法條做翻譯好像懂了,但現在這個時機真的是合適的嗎?

▼已經取得2020年東奧資格的射擊國手田家榛。

如同同性婚姻一樣,10年、20年前即便有人提出也不會通過,因爲社會風氣不是這樣,民之所向、政之所向,因此去年5月藉由大法官釋字748號,臺灣將最有機會成爲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國家;但以此例更重要的是,現在的時機適合公投嗎?

如果退一萬步來說,參賽資格沒有了,誰負擔得起運動員黃金10年,還有這背後無盡的淚水和汗水?誰能站在運動員的角度去看這個公投案?有人會說此時不做何時能做?如果公投失敗2年不能再提案,當然該努力的方向還是要有人去做,如同上述同性婚姻的路上一直有人在走,找尋更多的夥伴、讓更多人屏除成見,可是我想說的是right now的時機。

林怡君(左)、許淑淨

愛國嗎?

許多運動員因爲反對東奧正名公投,就被一些激進人士貼上不愛國、寧願忍辱負重用中華隊出賽的標籤,好大的一頂帽子重重扣在了年輕運動員身上,當他們得獎時他們叫爲國爭光,當他們沒有成績、找不到贊助、沒有資源、沒人關心的時候,誰知道他們?這纔是忍辱負重,一些有人氣的項目總能博得較多關注,無可厚非,但那些較難以得獎項目的運動員就不需要掌聲、他們就不愛國嗎?

今天這些運動員爲了不要辜負自己的歲月、努力,勇敢站出來,卻要被無情髒水的時候,到底是誰「不愛自己國家」的運動員?他們辛苦付出無疑是希望有好成績、爲國爭光,但如今拼戰背後的命運,卻是被握在別人手裡,當他們站出來卑微的反對正名公投,這還不忍辱負重嗎?

如果你窮極一生努力想要拼一面奧運獎牌,這10年過去了,當還沒踏上比賽場,就已經宣判無權出賽時,人一生有多少黃金10年,你連等90秒紅燈都不願意浪費了,何苦去浪費別人的寶貴青春,公投過與不過,最後有多少人拍拍屁股走人,最後這爛攤子還是得運動員自己收拾,這個問題是同理心。

▼中華奧會旗。(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