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App 正成爲電信詐騙的“幫兇”
遭遇電信詐騙,你以爲被騙完手頭的錢就完了?有可能還要背上債!
近日引發關注的《侮辱性極強!編髮無數電信詐騙新聞後,小編我竟被騙5萬……》裡的受害小編就在被騙完3萬元後,又“負債”了2萬餘元,背後“幫兇”竟是借貸App。
沒錢不是“免詐金牌”,有App就行
據上述受害小編介紹,在騙子的話術控制之下,自己把近3萬元轉到所謂的“安全賬戶”,騙子冒充的“檢察官”又以部分借貸平臺涉嫌與案件有關爲由,誘騙自己進行貸款和轉賬。
“我這次就被騙子引導,在一個叫‘好分期’的平臺貸了約2萬元。對方仍不肯收手,以多個借貸平臺與案件有關爲由要求查看我的額度。”受害小編稱。
這並不是個例。此前,多地就已曝出騙子冒充“公檢法”,誘導受害者在平臺上借貸的新聞。
爲何線上借貸平臺成了騙子眼中的“香餑餑”?主要因爲各種App都是放貸界的“速度狂魔”。
現在打開手機裡的軟件,只要提供了借款功能,在介紹裡基本都會有“極速放款”、“到賬快”等描述。
以大家熟悉的微粒貸爲例,“5秒出額度,1分鐘借錢,3分鐘到賬。”看到這裡,是不是感覺“動動手指錢就到手”。
如果看過各家的借貸頁面,你會發現微粒貸並不是最快的。
唯品花借錢頁面宣傳的是“60秒極速到賬”;芒果TV的芒哩·好貸稱,“最快1分鐘放款”;度小滿的有錢花·滿易貸是“30秒審批”;攜程的借去花·信用貸“最快3秒到卡”,最牛的還是美團生活費·借錢,“最快2秒到卡”,眼睛一閉一睜的功夫,錢就到手了。
同時,在不少App的借錢頁面,還會滾動顯示,“XXX用戶X分鐘前成功借款XXXXX元”,營造出一種“錢很好借”的感覺。
放貸如此之快,能盡到審覈義務嗎?
“錢那麼快就出借了,真能保證借款安全?不怕出現壞賬?”不少金融行業研究人士疑問。
中新網記者梳理各種App的貸款流程發現,基本是“三步走”:領取額度、申請借款、極速放款。
如果你是首次借款,在領取額度這一步,需要先實名認證,提供姓名、身份證、支付密碼等信息。不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些App平時已掌握你的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可能只輸入支付密碼就能完成認證;還有的App在通過手機號驗證後,上傳身份證正反面,就可獲取信用額度。
也有一些App的審覈過程較爲繁瑣,比如需要刷臉。美團App在領取額度時,除了確認身份信息,就需要人臉識別,進行支付驗證。有的App甚至需填寫單位、住址等信息。
微粒貸、借唄或因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用戶大多已經實名認證,掌握用戶信息較爲全面,在打開借款頁面時,已直接給出借款額度。
體驗發現,在各種借貸App上,如果你信用較好,在成功獲取額度後,後續填寫借款金額、收款卡號等信息發起借款,然後等待借款到賬即可。
在這一過程中,你可能會接到平臺電話,來和你覈實相關信息,尤其是較大額度貸款。不過從用戶反饋看,很多App都不會進行電話審覈、回訪。
但這一步卻是防止錢財流入騙子手中的最後“關卡”。據上述受害小編回憶,當時向美團App申請貸款時,美團進行了人工審覈,由於自己回答支支吾吾,最後並沒有批覆這項貸款,但“好分期”就很容易通過了審覈。
“受害人普遍反映,借貸平臺審覈不嚴,幾乎只要申請人申請,那麼連財務狀況都沒有審覈,馬上就能貸出大額貸款。”有國家反詐中心民警指出。
在銀行櫃檯、ATM周圍,會有工作人員反覆提示轉賬人員注意謹防詐騙。但衆多借貸App因爲沒有嚴密的審覈機制,成爲了電信詐騙的“幫兇”,這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有關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範,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告訴中新網記者,但在審覈環節,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審覈借款人的基本信息,確定其信用情況後,即有權利確定貸款金額。
在電信詐騙類案件中,肖颯認爲,若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在前述環節未做到貸前、貸中的應盡職責,將因此受到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但原則上對借款人並不承擔法律責任。不過,如果詐騙行爲人與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在事前形成合意,二者將構成詐騙罪的共犯。
4月16日,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發佈的《中國金融不良資產市場調查報告(2021)》提到,當前消費金融業務發展面臨的最大挑戰是風險管理能力不足。“尤其是部分消費金融機構成立時間較短,技術和人力資源不足,沒有經歷過完整的經濟週期,對無抵押、無擔保消費信貸資產的風險管理能力不足。”
除了放款審覈寬鬆被騙子利用外,借貸App對資金流向的監控流於形式也是一個問題。
雖然衆多App借款條約要求,本借款不得用於購房、投資股票、理財等,但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向中新網記者表示,“一些機構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消費貸款,部分信貸資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以及股市、債市、金市等金融市場,對貸款用途和流向的監控成爲‘老大難’。”
事實上,在消費貸領域,早在2017年,多地就開啓了嚴監管模式。近年來,國家層面也就互聯網貸款管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等出臺相關法規,或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對貸款資金用途亦作出明確要求。
但資金套現、違規挪用亂象仍時有曝出。如,2020年,興業消費金融就因未盡貸款“三查”職責,違規發放不符合消費用途貸款,被處以50萬元罰款。
記者瞭解到,一些消費金融公司已通過開設“上傳消費憑條”、“貸款用途證明”等服務,來加強貸款用途監控,但目前看,力度明顯不夠。
所以,面對電信詐騙,不要以爲“我沒錢,不可能上當”。因爲,騙子不會因被騙者沒錢就放過任何一個機會,畢竟還有線上借貸平臺這個渠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