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保險業“開門紅”
“收益超過5.0%,還具備生存金、滿期保險金等保障,看起來挺划算的。”一位保險消費者告訴經濟日報記者,最近經常看到保險公司推出的年金險介紹,產品兼具保障和理財雙重功能,收益率也比較可觀,準備購買。
事實上,眼下正值保險業“開門紅”時期,各大保險公司均推出了年金+萬能雙主險產品,同時設定了較高收益率以及靈活的繳費期限,進一步增強了產品吸引力。比如,中國人壽“開門紅”新產品綁定的萬能險結算利率最高可達5.1%;太保壽險的萬能賬戶結算利率在8月出現下調,但也達到4.9%。
不過,爲防控經營風險,促進人身保險市場平穩健康高質量發展,銀保監會近日發文降溫“開門紅”。據悉,10月底,銀保監會向各人身險公司、各銀保監局下發《關於加強規範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對人身險公司推進“開門紅”過程中常見違法違規行爲實施預警,並表示將強化查處力度,通過公司自查、監管督查、專項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強化監管。
《通知》強調重點查處6個方面違法違規及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包括承保過程中異化保險產品功能,將不同保險產品功能錯配,進行捆綁銷售;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銷售從業人員擅自印製、使用、發佈保險產品宣傳材料;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預收保費後不如實告知保險責任開始時間及退保損失;違反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相關要求,在宣傳、銷售新型產品時,僅按照高、中檔水平演示保單賬戶利益;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之外的利益;以捏造、散佈虛假事實等方式詆譭同業商譽,對同業人員進行“惡意挖角”等。
的確,“開門紅”期間,保險公司的宣傳推廣以及銷售推動力度通常較大,可能存在個別保險銷售人員爲了提高業績,通過短信、微信、朋友圈等製造傳播虛假信息實施銷售誤導,甚至歪曲監管政策、炒作產品停售等方式開展產品促銷;此外,在介紹產品時,還會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不如實告知保險產品收益的不確定性,利用消費者在信息不對稱、不透明情況下的盲從心理,誘導其衝動購買。
業內人士表示,一方面,保險是以保障爲主,消費者要理性投保,不跟風、不盲目追求高收益,要根據自身保險保障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適當投保;另一方面,消費者要知悉購買年金+萬能雙主險組合產品後,投保客戶除了年金保險,還將擁有一個萬能賬戶,這個萬能賬戶的作用是讓返還資金二次增值,並且萬能險收益一般設有最低保證利率,但最低保證利率之上的投資收益是不確定的。
“其實,由於年金險保費相對較高,時間跨度也較長,比較適合不看重短期收益、具有一定積蓄的中高端收入人羣購買。”保險專家認爲,對於經濟基礎相對薄弱的年輕人來說,可以先考慮配置醫療險、意外險、重疾險等基礎險種。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各人身保險公司應當對相關情況開展自查,主動發現問題並認真整改,各人身保險公司總公司、各省級分公司應於今年11月10日之前將下一年度業務發展計劃分別向人身保險監管部、屬地銀保監局報告,並於2021年3月31日前報告自查整改情況。
“公司會嚴格按照產品監管制度要求開發設計人身保險產品,突出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功能,不斷優化產品供給,爲消費者提供更高質量的保險保障服務。”某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