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產品風生水起成了搖錢樹 故宮敦煌爭議多

敦煌文創敦煌研究院沒有關聯、故宮出版社的一些文創產品屢遭盜版……最近,故宮出版社和敦煌研究院的兩則聲明,讓“吃瓜羣衆”看了不少好戲。文化IP越做越大,文創產品風生水起,可因爲種種原因,背後的利益糾葛也愈演愈烈。看來,國潮文創要行穩致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故宮日曆》屢遭盜版

近幾年,隨着故宮的IP熱度增加,故宮文創已成爲業界標杆,頗有“錢”途。據公開報道,自2014年起,故宮的文創產品收入開始超越門票收入,這標誌着故宮不再只是一個旅遊目的地,故宮IP的綜合商業價值開始顯現威力。

作爲故宮的一張文化名片,故宮出版社出版的《故宮日曆》受到越來越多讀者的歡迎。但與此同時,也遭到了一些不法商販的覬覦和盜版,從2018年起,《故宮日曆》已經連續三年遭到盜版的困擾,今年也不例外。

近日,故宮出版社發佈消息稱,《故宮日曆》的讀者孫先生向該社反映,他收到在某網購平臺上以34元的價格買的一本2021年版《故宮日曆》,結果發現印製質量低劣,裡面的紅色字體顏色幾乎爲咖色,圖片也比較模糊,無論外觀還是細節,都和往年買的《故宮日曆》相差甚遠。經故宮出版社鑑定,孫先生所買的這本2021年版《故宮日曆》爲盜版。

近日,《故宮日曆》的經銷商姜女士也向故宮出版社反映,自己在圖書銷售過程中,發現一些商家以25元每冊的超低價銷售盜版日曆,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圖書發行。

這幾年,苦於《故宮日曆》年年被盜版,故宮出版社在防盜防僞措施上每年都會有所改進。其中,今年推出的2021年版《故宮日曆》,在塑封上用特別工藝印製了“故宮日曆”四個字,這雖然是普通的塑封膜,但是印製費用較高,會極大增加盜版的成本,普通盜版書的塑封很難做到。如果收到的《故宮日曆》塑封上沒有印製“故宮日曆”文字,即爲盜版,這也是2021年正版《故宮日曆》最明顯的特點之一。

爲了打假,故宮出版社編輯在該網購平臺上,購入一冊《故宮日曆》盜版書,並將正版2021年版《故宮日曆》與市場出現的盜版日曆進行對比。翻開盜版日曆,裡面出現的誤差慘不忍睹。內文製版質量低劣,應爲掃描後製版、印刷,因此,不僅顏色失真,圖片不清晰,更加可笑的是,盜版日曆在裝訂上,內文中竟然出現前後頁順序錯亂的情況

如果打開《故宮日曆》,從封面外觀上看,顏色、手感、觀感上差別很大。正版日曆封面布爲棉布,紋路細膩,顏色爲宮牆的暖紅色,需特殊定製,是爲《故宮日曆》單獨染色。盜版則爲纖維布,紋路較粗,顏色偏深,較爲刺眼。看封面燙金文字,正版的燙金印,字體纖細,燙印清晰,排列整齊。盜版字號則較大、生肖標誌的燙印較粗,整體都很粗糙。

據瞭解,故宮出版社已取得該網購平臺及部分批發圖書市場銷售盜版圖書的證據,向網信、市場監管部門舉報購物平臺銷售盜版日曆的問題,並通過法律手段追究購物平臺的法律責任,維護出版社和讀者的權益

敦煌研究院 要“劃清界限

與故宮遭遇同樣煩惱的,還有另一個文創鉅頭:敦煌。近期,針對消費者諮詢淘寶“敦煌博物館官方旗艦店”是否爲敦煌研究院官方開設或官方委託開設的文創店等問題,敦煌研究院在微博發佈聲明,稱天貓上的“敦煌博物館李寧”等品牌聯名,並非敦煌研究院官方授權開發,敦煌研究院和敦煌博物館是互不隸屬的獨立機構,兩者之間目前無授權業務委託或相關關係。

聲明中介紹,敦煌研究院是國家設立的負責世界文化遺產敦煌莫高窟、天水麥積山石窟永靖炳靈寺石窟,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瓜州榆林窟、敦煌西千佛洞、慶陽北石窟寺管理的綜合性研究型事業單位,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國立敦煌藝術研究所,1984年擴建爲敦煌研究所。敦煌博物館即敦煌市博物館,隸屬於敦煌市管轄,成立於1979年,新館建成於2011年。敦煌研究院的聲明發出後,不少網友才恍然大悟,原來敦煌研究院和敦煌博物館是兩家單位。

敦煌博物館文創品牌官方微博則在稍後留言表示,敦煌市博物館與敦煌研究院爲獨立的官方機構,同爲展示敦煌古代文明的重要窗口。敦煌博物館旗艦店及對外合作中,從未使用“敦煌研究院”及“莫高窟”關鍵詞,請注意甄別。

在淘寶搜索可以發現,敦煌研究院和敦煌博物館均開設有旗艦店。據兩家店的客服介紹,旗艦店均是官方授權,售賣物品包括文具、服飾、化妝品等文創產品,店內的文創產品大多以莫高窟內的九色鹿、飛天等元素爲主。

此外,敦煌博物館和李寧、百雀羚等品牌均有聯名,今年8月還和熱門綜藝《這就是街舞》聯名推出滑板。敦煌研究院則較爲低調,並沒有和其他品牌的聯名產品。

據瞭解,目前敦煌研究院主要和騰訊、華爲等企業在技術上合作較多,比如網上觀展、遊戲體驗等,但和消費性質的企業聯名合作比較少。敦煌研究院表示,該院做文創多年,但作爲一個研究、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真正要做文創,也有很多限制性因素,研究院也在考慮,到底應該怎麼做才能做出更符合社會公衆期待。

“神仙打架” 如何破題

近年來,在政策鼓勵下,知名傳統文化IP所推出的文創產品如潮水般涌來,但隨着市場競爭加劇,一些混亂現象也顯現出來,廣大用戶在較短時間內,就經歷了從驚喜到疑惑、再到審美疲勞的情緒變化。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恐怕讀了聲明仍無法找到簡單有效的方法,分辨其中誰是誰非。

從2016年國務院發佈的《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若干意見》和2019年國家文物局編制發佈的《博物館館藏資源著作權、商標權和品牌授權操作指引(試行)》看,有一個基本前提,即各類文化創意產品的開發,應依託文化文物單位館藏文化資源,然而,文創亂象往往起於內外交困。

故宮屬於典型的內部管理模式問題,在不同的商業平臺上竟然有九家商鋪可供用戶購買文創產品,甚至被網友戲稱爲“九子奪嫡”。

這幾家商鋪的性質其實比較單一。不同的經營主體之間雖然有時因爲產品衝突,會偶爾在微博上拌拌嘴,但他們都歸屬故宮博物院管理,完全屬於“內部矛盾”。正所謂“孩子多了好打架”,不管如何,所有這些渠道的銷售業績,最終都是彙總到故宮的成績單上。

敦煌則有所不同,是不同層面的空間交集之間的矛盾。敦煌研究院是由甘肅省文化廳與甘肅省文物局管理的正廳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它這樣的級別與地位在全國同行中並不多見。而敦煌博物館的級別與影響力就要小得多了,敦煌市只是一個縣級市,儘管敦煌博物館也是事業單位,但其行政級別與敦煌研究院差了許多。

敦煌研究院家大業大、根正苗紅,也不能“一家獨大”,言辭中只是表明上述這些合作行爲、產品和該研究院無關,請廣大用戶周知。敦煌博物館則只說自己從未侵犯過敦煌研究院的合法權益,所有該館推廣的都是敦煌這個地域的,而且屬於敦煌博物館獨有的、合法的權益。

我國的文化單位有着比較獨特的運作體制,博物院、文物保護單位歸屬於事業單位,但是在發展中又不斷涉足經營,於是社會公益、行政管理、商業經營等功能混雜在一起。

讓類似故宮這樣具有很強盈利潛力的事業單位,既要搞文創開發補足經費缺口,又要完全做公益不能考慮盈利,這多少有些自相矛盾,尺度難以把握,也限制了這些單位的創造積極性。

於是,這些單位或授權第三方,或由下屬部門去做這些文創項目,便很容易形成分散開發的情況,致使創新開發後勁不足,面對跟風模仿、人云亦云的情況自然無心也無力。

對同一知名文化IP進行分散多頭開發,是文化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出現的正常現象,一方面說明了大家對文化IP價值的認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現有的發展模式不匹配產業快速健康發展的現實。

文物一定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文物事業既要“守得住”,也要“活起來”。敦煌研究院在統管了甘肅的重點石窟寺之後,保護、研究、開發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效果非常明顯,如果未來能進一步打破地域限制,或許還會有更好的發展。

即便故宮文創每年的產值達到了近20億元的規模,但其體量比起國際知名文化巨頭還有些差距,競爭力仍偏弱。對於一些具有潛力的文化單位,應充分鼓勵先行先試,進行改革放權,激發IP活力,使其創造更大的社會價值。